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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四章 老师,是你不懂人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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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由于接下来就要过年了,所以大家都很忙碌。各种年夜饭,各种借口送礼。

    往年,言回回一般一个晚上都最起码有一个饭局。有的时候还会“赶场”,也就是一个晚上先去一个点吃一会儿再去另一个地儿喝一点。最后可能还要去某个地唱一局。

    所谓的交情,就是这个时候喝出来,送出来,吃出来的。

    今年,言回回能不去的饭局,基本都不去了。

    不单单是因为陆良笙,只是,她开始打量自己的生活。她开始思索这样的生活,是否是她想要的。曾经她想过要去最最偏远的地方支教,给那些孩子当灯塔;也想过要成为一个画家,流浪世界;还想过,开一个温暖人心的书店和咖啡店。

    最后一个,陆良笙帮她实现了。

    可是她自己,还是没有能成为最初她想要成为的人。

    所以在靠近年关的最后两个礼拜里,言回回竟只出席了三次大型的聚会,其中一次还是公司内部的年夜饭。陆良笙自然是很高兴,虽然他依旧天天在外应酬,但10点一定会按时回家。言回回会给他热好一杯蜂蜜水或者一碗银耳燕窝。

    “哎,陆良笙,你现在是不是很得意,我言回回终于变成了一个平庸的等男人回家的女人?”言回回抱着抱枕盘腿坐在沙发上,眼睛盯着电视机里的脑残剧。用手肘碰了碰陆良笙的手臂。

    “不,我不会这么想,你怎么能和那种看脑残剧的家庭主妇相提并论呢?”陆良笙揽过言回回的腰笑了,故意说反话。

    “啧啧啧,难得你有这种觉悟。”言回回把脑袋靠在陆良笙的肩上,挪来挪去,希望找到最舒适的位置。顿了顿,又说:“可是,其实我觉得平庸也没什么不好的。”

    陆良笙捏她的脸:“小鬼,你终于醒悟了。”

    “对啊,你还记得么,约翰列侬的故事。”言回回问。

    “记得,就是那个,老师问我长大想做什么,我说‘快乐的人’,老师说我不懂问题,我告诉老师,是他不懂人生。”陆良笙答。

    “嘿嘿,和你讲话就是这点好,问你什么你都知道,一点都不费劲。”言回回侧过头咬他的耳朵。

    “言回回,我发现你最近越来越喜欢夸我了,这样子的话,我会骄傲的。不过,我喜欢。”

    “陆总,你的手在干嘛?”

    “你猜。”

    “你猜我猜不猜。”

    “你猜我猜不猜你猜不猜。”

    “不用猜了,你在脱我衣服,并且已经成功了。”

    之后自然是一次翻云覆雨。骤雨初歇后,她听见陆良笙在她耳边说:“给我生个孩子吧。”

    言回回刚刚想回答,她的手机却响了。电话已经响了第四次了,刚刚言回回没有理会,现在是一定要接,也许是十分重要的事。言回回想要离开,却被陆良笙一把按住:“你就这么接,那个兔崽子打电话也不挑点!”

    言回回横了他一眼,平复了一下呼吸接起了电话,声音都有点哑:“喂,ey,你好,这么晚了有事么?”

    “想问问你明天有没有空?”

    “有啊。”

    “那你陪我去一个地方,然后我把玉佩给你。”

    “好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的声音怎么了?旁边有男人吧?”

    “没有,我最近感冒了而已。”言回回本能的否认。可是她却明显感觉到陆良笙的怒气。

    “好吧,原来你也会生病啊,那你好好休息吧。晚安!”楚自横在电话那头无声的笑了。

    挂完电话后,她就看见陆良笙微变的脸色,他一下子就把她推到了,然后头顶着头道:“感冒是么?那我要让你的喉咙哑的彻底一点,省的别人说你的感冒是装的。”

    这一夜,言回回真的是**,又失声。

    而楚自横一个人,在他崭新的工作室里。完成了一件他意料之外的作品。全世界独此一件。

    用纯正的鲜红色的丝绸,全都是手工剪裁。由他自己亲自完成的长裙,有天然的褶皱质感。不禁会让人想起那阙词“东城渐觉风光好,縠皱波纹迎客棹。绿杨烟外晓寒轻,红杏枝头春意闹。”

    这件长裙礼服应该属于谁,楚自横的脑子里竟然浮现出了某人的影子。她的身材够高挑,大概有169的样子,应该很适合长裙吧。不过她似乎并不在乎衣服什么的。楚自横想起她冲着绝尘而去的车子破口大骂的时候,觉得这个女人真幼稚。可是看到她以市场部经理身份出现的时候,又觉得她好世故。楚自横淡淡的勾了勾嘴角,把那块红绳都褪了色的玉放在了新制成的礼服上,竟然莫名的相称。都说黄金有价玉无价。这块玉虽然算不上是上品,可是一看就是已经戴了还多年了,圆润温和,所以说,人养玉,玉养人。玉是有灵性的。

    楚自横对这个叫言回回的女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

    这个小小年夜,陈让正坐着午夜航班飞回来。听见隔壁座的妈妈问小女孩说长大了想做什么,小女孩说吃豆沙包。妈妈说她很笨,听不懂问题,小女孩哭了。

    陈让知道,如果言回回在这的话,一定会说:“是你不懂人生。”

    下飞机开机的时候,他突然很想给言回回打个电话,用一个已经用了十年的号码。却收到两条短信。一条来自他的心腹沈丛:“找到钱玉了,他现在在越南西部的一个小城里,少爷要我过去把他弄回来么?”

    陈让漫不经心的给沈从打了个电话:“当然。不过别动粗。就说我好久不见钱叔了,想和他叙叙旧。顺便带他去看看我爸。如果他不肯回来的话,就和他说,我会送西西去看他。他这么久不在国内出现,想必也是想女儿的。还有,千万别让他死在半路上。那样太便宜他了。”

    “知道了,少爷,你放心吧。”

    还有一条是:“我知道你在引章国际,我现在已经是那里的实习生了,你休想躲我。”短信的备注是“豆芽儿”。也就是,南方。

    陈让无奈的叹了口气。然后他边走边听见早上六点的钟声,可天空还是那么黑,就像当初,他们每天六点半到校,昏昏欲睡的早读,天还仅仅是微亮,尤其是冬天。老师在教室里转来转去,但依旧有人乘其不备吃早饭。教室里充斥着油饼或是肉馒头的味道。言回回盯着同一句英语句子读了好多遍,边读边打哈欠。这些事都好像是昨天,但回过神来却发现,原来是已经过去了12年。

    ------题外话------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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